日前,《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》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并报国务院批准,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。
2017年,关税调整将继续鼓励国内亟需的先进设备、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,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、飞机用液压作动器、高分辨率硬盘式数字电影放映机零件、热裂解炉、天然软木塞等商品的进口关税。为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,将降低金枪鱼、北极虾、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费品进口关税。为回应国民对医疗健康的关注,将降低生产抗癌药所需的红豆杉皮和枝叶、治疗糖尿病药所需阿卡波糖水合物的进口关税。为充分发挥关税对国内产业保护作用,今年将对此前实行暂定税率的丙稀酸钠聚合物、具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、改性乙醇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相应调整。此外,还将取消氮肥、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,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、钢坯、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。
2017年,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,其中需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秘鲁、哥斯达黎加、瑞士、冰岛、巴基斯坦的自贸协定;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均维持不变的有中国与新加坡、东盟、智利的自贸协定,以及亚太贸易协定;同时,内地分别与港澳的更紧密经贸安排(cepa)将适当增加实施零关税商品范围,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(ecfa)的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。
我国已于2016年9月15日实施了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首次降税,2017年上半年将继续实施,2017年7月1日起将实施第二次降税,共涉及280多项商品。降税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产品、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、视听产品、医疗器械、仪器仪表等。2017年还将继续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执行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,并继续给予有关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。
2017年随着世界海关组织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》商品分类目录的修订,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将有较大范围调整,主要涉及农业、化工、机电、纺织、木材等多领域商品。